要唔要同住:睡房、家務、夜間走廊
外籍家居照顧員必須同僱主一齊住,亦可以兼做家務。請人之前寫清邊啲係護理、邊啲係家務,再睇睡房同夜間去廁所嘅路。未寫清就唔好請。可以先到府上睇睡房同走廊。

同住係計劃條件,唔係可選。屋企要有位俾人瞓,夜間去廁所嘅路要行得通。好多香港單位唔係未夠人,而係走廊窄、燈暗、浴室冇位落腳。
要唔要同住
要。必須同僱主一齊住。唔係「得閒住、唔得閒走」。評估會問:夜晚兩點,邊個起身。
家務同護理點分
可以兼做家務,但請人嘅原因應該係護老:扶、沖涼、藥盒、觀察。如果日常寫成「全部家務加全部護理」,三個月後通常會爭。
建議列出早晚必須做嘅照顧,其餘家務另計時間。更細嘅工作範圍另文說明。
常見問題
外籍家居照顧員要唔要同住?
要。必須同僱主一齊住。
可唔可以做家務?
可以兼做。建議同護理分工寫清楚,避免變成只做清潔。